校园招聘 | 广西警察学院2025年上半年引进博士教师公告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7.个人档案存在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或篡改造假等问题的。
8.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现役军人。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
2.广西人事考试网()
3.广西警察学院网站()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警察学院网站发布。
六、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止。
2.报名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有意应聘者下载《广西警察学院2025年引进博士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扫描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材料、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及政治面貌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按报名材料目录(附件3)要求的格式制作为1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的命名格式将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gxjyrsk@163.com。
报考人员如现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无法引进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依据引进岗位的要求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公布于广西警察学院官网,请报考者关注网站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评
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组织开展实施。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项目和标准将另行发布公告。
(四)面试
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上发布。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成绩,学校于面试当天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若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末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开展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察政审人选(再次面试的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考察政审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因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产生的招聘名额空缺的,从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大于或等于70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另行发布公告。
(五)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引进人数与考察政审人选1:1的比例,从通过面试的人选中确定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六)体检
考察政审结束后,根据计划引进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评、面试、考察政审和体检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入编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为实名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引进工作中应聘人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