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跳转一万次,确实该好好治治扰人的跳转广告
据广州日报报道,上班路上,想查看车辆信息点开交通信息APP,却跳转到某电商购物平台;闲暇时间,点开视频APP煲剧,却跳转到某购物平台;拍照想修图,却跳转到某社交视频平台……
近期,多家社交平台上出现了“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的吐槽贴。记者调查发现,部分APP将传感器灵敏度调至极致,用户步行时轻微晃动或坐下时调整姿势都会触发跳转,“被迫”进入电商页面或下载陌生应用,不少网友对此都很反感。
广州市民陈小姐表示,自己下载了某视频APP,为了省略看几分钟广告,陈小姐还专门开通了该APP的VIP付费,但还是会被“灵敏跳转”弄得很烦躁:“最烦就是每次打开APP时,只要稍微手动一下,就跳转去其他购物或者短视频平台界面,要返回、退出就得反复操作好几次,动不动就跳转,超级烦。”
“每天跳转一万次”的集体控诉,揭开了互联网商业逻辑最荒诞的一页:某些APP正将用户的手腕颤动、姿势调整都编码为广告跳转的“密码”,用技术暴力将人异化为流量的提线木偶。当手机从“智能工具”沦为“广告发射器”,当用户每一次呼吸都可能触发“摇一摇”跳转时,这场裹挟技术与资本的广告霸权已彻底撕下伪装。
打开APP时扶正手机、地铁颠簸时握紧机身、甚至打喷嚏时的轻微震动,这些人类最寻常的动作,正在被“摇一摇”广告商解码为“用户同意”。某测评机构实验显示,主流APP的陀螺仪灵敏度普遍调至0.8度/秒,低于人体静止时1.2度/秒的自然抖动阈值,这意味着用户呼吸起伏都可能触发跳转。
更讽刺的是,部分APP在跳转页面标注“手机晃动即同意”,将技术陷阱包装成“用户自愿”,这种数字时代的“卖身契”,比中世纪领主强征赋税更隐蔽阴毒。
这种“传感器暴政”,是科技伦理的全面溃败,当企业把加速度计、陀螺仪等硬件传感器异化为广告触发器,当算法工程师钻研的不是用户体验而是“误触率优化”,科技向善的承诺已沦为空洞口号。“摇一摇”广告关闭按钮采用视觉欺骗设计,或缩小至1像素,或与背景色融合,完美复刻了《黑镜》中“15秒后自动跳过”的人性拷问。
尽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但现实中的监管困局恰似“高射炮打蚊子”,因为单个“摇一摇”跳转CPM(千次曝光)收益达25元,是普通横幅广告的3倍,利益驱动商家停不下干预的手脚。跳转逻辑嵌套在SDK代码层,普通用户难以固定证据,某地市场监管局坦言“需要专业团队逆向解析”,普通人基本上是无可奈何。
这场不对等的较量中,用户成了待宰羔羊,当有人说出“大不了关掉”时,暴露出的是对法律威严的蔑视,毕竟关闭一个“摇一摇”广告的背后,还有9999个变种在排队。
荷兰已立法将“非自愿数据交互”列入人格权保护范畴,这对中国互联网治理具有启示意义,该用法律宣告:我的手机震颤,不是你的广告开关。用户对手腕抖动的控制权,与现实中身体不受侵犯的权利同等重要。
“摇一摇”广告的疯狂,是互联网经济异化的缩影,当科技创新沦为“如何让用户更烦躁”的军备竞赛,当商业伦理堕落至“骗一次是一次”的街头骗术水平,这样的“繁荣”注定走向毁灭。治理跳转广告不仅关乎用户体验,更是一场捍卫数字时代人性尊严的战争。或许该给所有APP开发者送上一份《人类简史》,提醒他们:我们驯服了火、发明了轮子,不是为了在2024年沦为广告算法的牵线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