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采纳?对,就是部分采纳!
今天工作日,但却是我难得的周日摸鱼日。
2月份关于是27~29届中考的调整,想必大家还记得。当时是一份征求意见稿,今天,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反馈结果有了官方的公告。今天下午我也接到了也领导的通知。
粗略看了原文,仔细看了官媒信息时报升学宝的总结后,对下面这里的描述存在疑问:
上图这个是官方公告原文。
这里则是信息时报升学宝的总结。
我的疑问是,部分采纳了三项意见里,减少了道法、历史和政治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即算入中考总分)的设置,改为等级制的考查科目(类似地理、生物)。看到这里我非常吃惊,砍得这么厉害?一刀砍到大动脉上?
然而部分采纳理由中,却写着录取计分科目保持不变,仍包括该三门学科。
啊?这是什么意思?这不是自相矛盾?这是我没看懂的地方。
寻求了群里万能的家长们的意见,同时咨询了领导后,得到的答复是:
部分采纳里的三项,前两项目没有(或者现阶段不能)采纳,其实采纳的是第三项。理由是省的要求,广州市不能独立决定。因此,2月份征求意见稿中大家最关心的分值变化没有改变,就是这个方案。
综上,搞清楚了。
这件事情,首先给官方点个赞,把收集到的意见都汇总好,采纳了部分,也写明白了那些没法采纳的意见是什么原因。
不过,我个人看了原文和官媒总结文章后,也出现了理解上的偏差。也许有我个人理解能力的原因,但窃以为描述上也存在不够清晰,可以改进的地方。
今天的一个小插曲,讲完收工,摸鱼日结束,明天开始陆续有会到不同学校拜访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