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交警致全县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学生们:
绿树阴浓夏日长,又是一年暑期至。孩子们即将进入一段放松身心、增长见识的美好时光,但伴随着假期出游、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多,学生交通出行频率增大,安全风险也随之上升,极易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守护孩子出行安全,是家庭与社会的共同责任;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在此,交口交警倡议广大家长和学生关注暑期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一、提高认识,共筑防线。
交通事故猛于虎。家长要常以真实案例对孩子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他们知危险、会避险,强化“安全第一”意识,不断提升自身防范能力。
二、文明出行,以身作则。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传身教至关重要。驾驶机动车不超速、不酒驾、不玩手机、不无证驾驶、不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不抢道行驶,按位停车,停车入位,为孩子树立文明出行榜样。
三、规范步行,保障安全。
外出须格外谨慎专心行走,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上嬉戏、追逐、打闹。横过道路时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一慢二看三通过;切勿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四、骑行有规,遵规守法。
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即使达到法定年龄,骑行前也需掌握安全知识。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不并行、不追逐、不单手骑行或脱把骑行,严禁飙车炸街。
五、安全乘车,文明出行。
乘坐公共交通在指定站点候车,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坐稳扶好,身体不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打闹。坚决抵制危险乘车行为,不乘坐无牌、报废、超员超载车辆;不乘坐货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陌生人车辆。
六、齐心协力,守护平安。
孩子的健康安全系于你我,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日常提醒与监督;学生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将安全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意外无法预测,但事故可以预防。家长们,孩子的安全是家人最大的牵挂;您的每一次提醒、每一句叮咛、每一个示范,都将为孩子筑起规避风险的一道屏障。学生们,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也是健康成长的底线,请将交通安全牢记于心,付诸于行。平安快乐过暑假,交通安全不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