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2025年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副校长补充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更多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第一阶段报名实际,不限地域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副校长补充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一)校长(9名)。灵武市第一小学、灵武市第二小学、灵武市第三小学、灵武市第四小学、灵武市第五小学、灵武市第六小学、灵武市第七小学、灵武市第十小学、灵武市第十一小学校长。
(二)副校长(8名)。灵武市第一中学副校长4名、灵武市第四中学副校长1名、灵武市第八中学副校长1名、灵武市第一小学副校长1名、灵武市泾灵燕宝小学副校长1名。
二、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校长副校长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校长副校长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副校长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副校长一般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熟练掌握一至两门学科教学。
3.一般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竞聘校长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学校副校长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科室负责人任职经历;竞聘副校长的,须在学校中层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竞聘校长的,男年龄55周岁以下,女年龄50周岁以下;竞聘副校长的,中学年龄50周岁以下,小学年龄40周岁以下。
7.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上述资格条件中关于教龄、年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到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选拔任用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5.伪造学历、学位或奖励等证书和篡改档案年龄、档案信息的;
6.存在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情形的;
7.其他影响任用情形的。
三、竞聘程序
(一)发布补充公告(2025年8月12日)
在“美丽灵武”和“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灵武市2025年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副校长补充公告》。
(二)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8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报名地点:灵武市教育体育局212室。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灵武市2025年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副校长报名登记表;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资历计分证明材料; ⑤获奖文件、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8月13日至8月17日)
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工作组专班对报名竞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列为竞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工作全过程,如竞聘人员有隐瞒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竞聘及任职资格。
(四)现场竞聘(8月20日)
现场竞聘分竞聘演讲、答辩两个环节。
1.竞聘演讲(40分)
(1)围绕“如何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主题,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等方面,自行确定演讲内容。
(2)演讲时间为10分钟,超过时间停止演讲,演讲时须脱稿。
2.答辩(40分)
在演讲结束以后,评委组成员现场提问,进行现场答辩。在竞聘人员完成所有环节以后,由评委组负责对竞聘人员进行评分。竞聘校长、副校长需回答两个问题,回答问题时间共10分钟,超过时间停止答辩。
(五)资格与实绩考核计分(10分)
1.个人荣誉(占3分)。
荣誉起止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赋分标准:
个人荣誉:受到国家、自治区、地级市、县党委和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含通报表扬),分别计3、2、1.5、1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年计0.5分;
以上个人和集体荣誉累计计分不超过3分。
2.教育教学业绩(占4分)。
荣誉起止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赋分标准:
个人:获得国家、自治区、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竞赛、论文评选发表、教科研、辅导学生等方面荣誉,其中: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5、0.3分;自治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0.5、0.3、0.2分;地级市一、二等奖分别计0.3、0.2分。
论文、课题研究、辅导学生等均以第一作者、主持人、第一辅导教师为准,其他均不赋分)。
以上个人和集体荣誉累计计分不超过4分。以上同一年内的同一类荣誉、同一事项、同一作品等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3.学历及任职资历(占3分)。
(1)学历(1分)
个人取得最高学历,按照以下标准赋分:博士研究生1分、硕士研究生0.8分、本科学历0.5分、专科学历0.3分。
(2)任职资历(2分)
任学校校长资历计分=任职年限×0.4分;任学校副校长资历计分=任职年限×0.2分;任学校中层正职资历计分=任职年限×0.1分。以上三项计分不累加,任现职的以现任职务资历计算,不任以上三项职务的以其最后任职资历计算,累计不超过2分。
(六)民主测评及考察(10分,8月21-22日)
根据现场竞聘、资格与实绩考核成绩,按照岗位类别(小学正职、高中副职、初中副职、小学副职),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
1.民主测评(5分)
测评对象:竞聘人员所在单位教职工。
测评内容:主要测评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测评成绩:民主测评表总分为5分
民主测评成绩取所有参与测评人员成绩的平均分。
2.组织考察(5分)
考察采取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同考察对象面谈。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等致使岗位缺额的,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聘任(8月23日至8月29日)
1.拟聘人选确定。汇总竞聘人员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2.公示。将确定的拟聘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聘任问题的,取消拟聘任资格,空缺岗位根据竞聘总得分确定拟递补人员。
3.聘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进行聘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
(八)其他。符合灵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灵武相关人才引进待遇。编制人事工资关系不在灵武市的,一经聘任,协调办理本人及家属工作调动手续(或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以上竞聘程序时间安排,除报名时间外,其他为预设时间,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本补充公告,已报名人员有需要补充材料的,请在报名时间内补充。
(二)凡涉及本次竞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灵武市2025年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工作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竞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美丽灵武”和“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电话通知,请各位竞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竞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竞聘人员承担。
灵武市2025年公开竞聘中小学
校长副校长工作组
2025年8月12日
来源:灵武市2025年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工作组